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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并非债务人本人签字确认,对债务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除非债务人认可该笔债务。 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
如果把写借据的人摘出去,你直接起诉实际借钱人,借钱人不承认,你只能举出证人证明,但法庭一般不能认可,你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责任。这种情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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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协议继承遗产或是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如果是有一个人坚决不去签字,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其他继承人只能到法院起诉继承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借款时一般都会由借款人给出借人打一份借条,以此保证能拿回借款,但是有借条在手也不一定拿回借款,像是借款人否认借条字迹是他写的。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案情介绍】相熟的朋友借钱,还打了借条,追回欠款应该有保证吧?没想到这事儿也难说,刘先生拿着借条去起诉,却发现借条并不是借款人所签。事情一波三折,刘先生终于找到了借条的真正签名人。昨天,债务人同意还钱。刘先生与经营酒店的陈女士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两人也曾有过一些资金往来。2010年,陈女士称她妹妹经营的超市装修需要资金,替妹妹向刘先生借3万元。几天后,刘先生将3万元交给了陈女士,陈女士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借条给了刘先生。随后一年间,陈女士陆续归还了6000元钱,但剩余借款迟迟未还。2011年,刘先生无奈之下将陈女士起诉到法院,但陈女士在法庭上称刘先生手上的借条不是她出具的,并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让刘先生大跌眼镜,借条上的字迹的确不是陈女士的。刘先生想到陈女士说过,这钱是为她妹妹借的,会不会是她妹妹签的字?怎料鉴定结论仍是笔迹不符。案子进入二审,如果找不到这个代签的人,刘先生就没有办法把钱要回来。再三考虑后,刘先生继续将视线扩大。他知道陈女士有个女儿,而借条字迹秀气,看起来应是女孩子所写。刘先生特意调取了陈女士女儿办理业务时留下的签名,与借条比对,发现两者字迹很像,便再次提出鉴定申请。这次,陈女士再也无法推脱,同意归还借款。【律师提醒】借条是借贷关系强有力的证据,在审核借条时务必注意以下问题:1.最好能亲眼看到借款人写下借条;2.借条签名应与借款人姓名相符,不要用绰号、昵称;3.借款金额应用中文大写,尽量避免使用阿拉伯数字;4.借条内容应语句通顺,没有歧义,如果双方有多笔款项来往,情形复杂的,应尽量写清前因后果。
去法院起诉。协议继承遗产或是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如果是有一个人坚决不去签字,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其他继承人只能到法院起诉继承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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