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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求助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
离婚后想迁移户口,而另一方不肯拿出户口本,在这种情况下,可向户籍登记机关出示离婚法律文书等资料,并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相关情况提出户籍迁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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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办理户口分户,对方不给户口本。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当事人一人名字的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首先,根据《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其次,由于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且户口没有分开。那么,一方使用户口本的时候,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当事人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求助,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离婚后迁移户口的对方不给户口簿的方法: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起诉。能够确认身份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籍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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