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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1、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2、虽然被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土地;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住宅类型也包括住宅基地住宅、临时用地住宅、无证住宅、所有权小的住宅、门户住宅等。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行政事件的一些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2条第2项规定,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如果没有对征收土地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进行配置补偿,则在补偿配置时房屋所在地区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地区,土地权利者要求参照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人民法院一般应该支持,但必须扣除已经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也就是说,由于法律已经制定了特殊规定,城中村原则上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住宅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补偿。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要依据土地性质,房屋类型等具体情况进行区分。补偿方式有两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中村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调换房屋,村民可以自由选择。选择货币补偿时,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市场价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进行评估。如果选择更换房屋,下划线是更换面积在同一地区拆除,各地区根据生活水平增加系数补助金。同时,征收部门必须清算被征收的住宅价值和产权交换住宅价值的差额。
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城市管理条例》第九条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二)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十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对所调换房屋应当进行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并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章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实行异地安置的,应当一次性安置。拆迁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十八个月。拆迁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棚户区改造,是指对城镇危旧住房、环境条件差、房屋质量不合格等,进行的征收拆迁。 (二)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因棚户区形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形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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