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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知道土地批复后的六十日内,如果认为该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期限来...
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为60天,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也是60天。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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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复议机关有发出书面补正复议申请通知书,受理日期应为收到符合条件的补正材料之日。如果没有,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同时起算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自3月16日是补正完毕之日(准确地说是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算审理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在六十日之内一般会做出决定,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作出决定的期限,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
提起行政复议时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于上述规定,有人将其理解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中止,有人则认为这属于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这两种看法是从不同角度得出的不同结论:申请期限中止侧重于期限的法定性,即60日的法定期限不能突破,最终导致的“延期”申请的合法性,需要从期限中止角度加以理解。而期限延长的说法,更强调实际结果,最终的结果也是延长了申请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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