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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大陆地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司法拘留...
1、在我国,行政拘留是不记入个人档案的,就象被罚款是一个性质,但是,影响入党审查是大有可能的。 2、自觉向组织说清楚,实事求是,以诚信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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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而不是关押在不是看守所。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三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两者有本质区别:一是法律性质不同。虽然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它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而不是制裁手段。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罪或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是防止或制止现行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逃避或阻碍刑事诉讼活动。四是适用机构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五是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天。违法行为人多项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天;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对逃跑作案、多次作案、合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最长期限为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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