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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可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作出撤销决定。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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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认为行政处罚错误,应当撤销行政处罚的,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所述,如送达处罚决定书已达七个多月,除非有证据证明有特殊情况妨碍当事人行使复议诉讼权利,否则已超过时效,不受理复议诉讼了。 理论上,行政机关自己发现其行政行为不当的,可自行撤销,实践中这种情形很少发生。 综上,如无意外事件妨碍你复议诉讼,则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很难被撤销了。
当事人:xxxxx牛肉面馆地址:xxxxxxx镇街道联系电话:xxxxxxxx负责人:xxxxx性别:男职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本机关于2014年12月22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14〕233号;2014年12月26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14〕233号;2015年1月5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14〕233号,对你(单位)作出了 1、没收胡椒粉等2种超过保质期食品2包; 2、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2015年3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一款之规定,渭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监督股对《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14〕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14〕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14〕233号进行了审查,发现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法律条款适用不当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撤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的《听证告知书》(x)食药监食听告〔2014〕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食药监药罚告〔2014〕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x)食药监食罚〔2014〕233号。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履行相关执法程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3月26日
下面就是行政机关能否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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