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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新耳朵的标准是什么

2021-10-13
听器听力 5.3.3轻伤一级a)双耳听力障碍(≥41dB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5.3.4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HL)。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5.3.5轻微伤a)外伤性鼓膜穿孔。 b)鼓室积血。 c)外伤后听力减退。 1、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2、外伤性鼓膜穿孔; 3、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4、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如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对于不同的器官的鉴定的标准是有一定的细微的差异的,而对于新耳朵司法鉴定标准来说在进行鉴定的时候,主要是检查听力的受损程度等情况来进行判断耳朵的伤残等级。另外,在进行索赔的时候,注意要保存好自己的病例证明以及伤残登记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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