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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
消费者的权利作为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消费者的权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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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处理中有个重点,就是借款借据的处理问题。借款借据直接拿走了,这样处理是不合适的。虽然是内部的流水账,不用对外报什么,但是你个人一定要把握好原始凭据的问题,你想过没有,如果照你目前这样处理,即使是老板要求这样处理的,等这个事情过去后,过个三年五年,底下什么东西都没有,你能说清楚这件事吗?如果过几年后这个人不承认有这笔借款,说你多扣了工资要求还他工资,你怎么应对呢?对公的借款和我们找私人借款是不一样的,如果单位没有设置统一的一式几联借款单据样式,那么你可以建议老板设计并使用一式三联的借款借款,一联是借款时附在凭证后的,一联是还款时附在凭证后的,还有一联上写请借款还款时间和借款内容等留给借款人的,这样你的整个借款业务才是完整的有凭据可查的。如果老板不同意这门做,那么我建议你养成好习惯,自己每次处理借款时都要自己复印两份借款凭据,借款和还款时附进凭证或者你自己单独装订在一起保管。
借条上的出借人是指:向另一方支付钱款的一方。 【出借人】顾名思义,就是指“出钱的一方”。所以,哪一方向外支付钱款,哪一方就是“出借方(出借人)”。
消费者的权利作为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消费者的权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消费者在遭受损害时获得法律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赋予了消费者以下权利: (1)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获得赔偿权。获得赔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权。获得知识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权。维护尊严和民族习惯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等进行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2)爱护商品,尊重经营者的劳动和服务。 (3)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商品,按照服务规则接受服务。 (4)依法投诉或者起诉,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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