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甲是债权人,有债权30万,乙丙丁是甲的连带债务人。 作为连带债务人,乙丙丁三人对甲承担的显然是连带责任,这是他们的对外关系。但是他们三人的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免除债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债务合法有效;债权人决定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不拒绝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免除后,全部或部分债务终止。
连带债务免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可以免除的情形主要是: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债权人可能会对连带债务人中的个别债务人实行和解; (4)债权人向某连带债务人做出免除的意思表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577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