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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推进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建设,让全面两孩配套政策更好的惠及群众。据统计,2016年江西省二孩出生比例达到48.42%,比2015年提升了4.39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值3.41个百分点。 网上服务方便 推进“互联网+”计划生育服务改革,通过搭建“互联网+”生育登记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多证合一综合服务模式、建立“互联网+”出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互联网+”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让智慧计生系统更好地方便群众。 推进母婴安全措施 推进一系列母婴安全措施,建立了156个孕产妇危急重症临床救治中心,全省孕产妇死亡率11.03/10万,婴儿死亡率6.0‰,并逐步提高婚检率到2020年达到95%以上。 免费婚检 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江西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免费为全省城乡政策内计划怀孕夫妻孕前身体状况检查,提出科学孕育建议,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出省后按什么政策? 我省提出省际间生育政策不一致时的适用办法,即“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还有哪些人可以再生育? 我省在充分考虑再婚、病残儿、收养等各类家庭生育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了可再生育的四类情形: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2、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4、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国家2016年实行的计生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对于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的情况,可以在申请办理三孩准生证前提,再次合法生育三孩。各地计生政策规定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规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收养子女所需材料:收养协议、收养人身份证、户籍簿、收养申请、婚姻状况、子女、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将所有材料带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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