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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案件时,不需要当事人签字。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需要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案件时,不需要当事人签字。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需要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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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不会通知当事人。因为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检察院把案件移交法院需要通知当事人。而且案件到了人民法院以后,人民法院会马上通知被告人领取起诉书。所以也没有那个必要再通知当事人了。检察院将卷宗移送给法院,法院立案庭签收后,向刑庭移送,刑庭案件承办法官收到后,才会通知被告人到法院领取起诉书。
对于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八条关于刑事案件的管辖中的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则人民检察院负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4、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将在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是否会释放犯罪嫌疑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首先,经检察院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轻微犯罪的,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除起诉的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 二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不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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