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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第四步,计算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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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起诉医生,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4)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是医疗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和解有以下8个程序,第一申请。提交正式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审查。按条例规定对申请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第三,通知。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移交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五,鉴定。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第六,鉴定结论。 第七,调解。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并签署调解委托书,就赔偿进行调解。 第八,结案。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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