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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只有律师可以探视,与时间无关。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
刑事拘留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间,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但本人或亲属聘请的律师,可依法会见,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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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是不能探视的。只能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拘留所探视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规定了一个月最多一次,一次不能超过一个小时,一次最多见三人。《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第三十六条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行政拘留期间的探视方式是: 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议还应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地区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3、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限制,但应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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