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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附属物(如围墙、灶台、厕所、树木等)的补偿标准,可按《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参考标准》协商确定(见附表);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
房屋附属物(如围墙、灶台、厕所、树木等)的补偿标准,可按《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参考标准》协商确定(见附表);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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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附属物(如围墙、灶台、厕所、树木等)的补偿标准,可按《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参考标准》协商确定(见附表);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房屋附属物(如围墙、灶台、厕所、树木等)的补偿标准,可按《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附属物补偿参考标准》协商确定(见附表);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1、青苗补偿标准 办理征用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用土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国家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帮助拆迁户安排好住房。拆迁房屋按“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对所拆迁的房屋,按其原有建筑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给予合理补偿。补偿的标准按各地区现行价格分别制定。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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