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没有登记就一般不会存在离婚的问题,除非是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会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之间的关...
没有领取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其抚养权归属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时候,可以诉讼。法院判决的原则有: 1、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无论怎么样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都不会改变。
可以的,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不可以,抚养权判决建立在夫妻离婚的基础上。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登记离婚的话建立在双方协议离婚的基础上,可是在协议离婚的过程当中就应该先协商好了小孩的抚养权,而不是说还没有登记离婚,就着急忙慌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是让人民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婚内可以索要抚养费,但不存在把抚养权判给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