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鉴定伤残后核算。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
鉴定伤残后核算。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乘以残疾赔偿系数,这里的残疾系数根据残疾等级确定,一级残疾为100%,二级为90%,依次下降10%,十级残疾为10%,60-75岁,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实际年龄-60)]年度残疾赔偿系数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5乘以残疾赔偿系数。如果被侵害者是农村居民,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时,将上述公式的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交换为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数据可以在各地区相应的统计局主页上查询。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一、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受害人60岁以下: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者为60-74岁之间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者的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者75岁以上: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指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