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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子遗嘱或者赠与协议的内容是: 1、父母两人共同签字的赠与书,上面明确全产权全部赠与(意思是不赠给其他兄妹),要做公证。 2、过户时要父母...
遗嘱可以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所付条件的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付条件的遗嘱生效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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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赠与过户 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二)遗嘱过户 1、在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中,咱们首先需要做的,便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自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房产。 3、如果是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话,需要提交如下几种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其他房产证明文件;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4、继承人便可到房屋所属的房产管理交易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几项:《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附条件的遗赠是可以的 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遗赠可以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遗赠,继承人有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受赠人接受此项财产以后就要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中国的司法实践是,对附有公益义务的遗赠,遗赠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有关组织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他履行义务,或者追还他所得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放弃受领权利,或被追还所得财产,遗赠财产按法定程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归国家所有。
1、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 所谓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而附义务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以求得结果的实现。 2、附义务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3、附义务赠与与附期限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义务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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