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全国大致一致,工伤保险条例对大部分标准作了规定,但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留下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认定,从行政程序上来确认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是否因为工作原因引起,进而决定你是否应该享受工伤待遇。简单说,这是一个“定性”的过程。 出了工伤后,你很明白自己这是为工作奉献自己的身体健康了,但是出钱的人比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是你们单位可能不知道你的奉献,甚至会有相反的看法,认为你这是在骗取工伤待遇、给他们增加负担呢——有时候,你自己可能也会迷惑,我这到底算不算工伤啊,比如建筑工地工人摔伤、腰间盘突出、尘肺、外派开会遭遇意外人身损害等情况。 为了从法律上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确定你这到底是不是工伤,该不该享受工伤待遇,我们需要有一个“定性”的程序,这个定性的程序就是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是工伤了,你才有可能享受上面表格中列出的各项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