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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是当事人因为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所以实施了相关的防卫行为,结果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对于假想防卫,如果给他人造成了实质...
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属于当事人主观上存在错误,对防卫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情况没有做出合理的认定而进行的,而正当防卫,则是属于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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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属于当事人主观上存在错误,对防卫过程中出现的损害情况没有做出合理的认定而进行的,而正当防卫,则是属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进行的防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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