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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按合同工期缴费,其提取和缴纳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工程合同总造价×20%×60%×1%(其中:20%为工程合同...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适用社会保险机构按行业风险、事故率等因素核定的费率缴纳,农民工工人不缴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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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工程保险费:单独计算①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安装等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现有财产和被保险人在施工现场的其他财产计算一个总费率,这是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是应收取的保险费。②施工机械,设备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③第三方责任保险费率也是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④保证期保险费率也是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⑤因增加附加保障收取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计算,即物质损失或第三方责任,以及所需赔偿限额。一揽子计算上述①、③、④、⑤项分别计算保险费后,与物质损失总保险金额相比,计算出总工期的一次性费率。目前,这种计算方法大多用于工程保险。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4、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5、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依法发包、分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则不用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6、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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