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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没有赔偿。因为怀孕离婚要么是双方协议离婚,要么是女方向法院提其诉讼离婚。但无论哪种方式的离婚,都没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有一方有过错行...
女方可以以此为由离婚,但男方没有法定过错的话,女方无权要求赔偿。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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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还可以要求赔偿《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男方出轨,如果构成重婚或者同居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如果只是一次的出轨不构成同居或者重婚的很难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法律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问题仅由当事人控诉,证明力是不够的,需要大量的其他客观性证据予以辅佐,然而取证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是最为困难的1、在重婚情形下。重婚行为构成了夫妻间义务的违反,主要会造成他方配偶精神上的痛苦。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至于物质上损害亦非不存在,比如,一方婚外性行为感染性病致使他方身体受到伤害,由此产生的医药费。另外,为获得他方配偶不忠行为的证据而支出的费用亦应计算在内。2、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侵犯的客体与重婚相同,其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与后者造成的结果相类似。重婚造成的结果前文已有详述,此处不再赘述。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至于精神上损害,同样应委之于法官依前文所列标准予以确定。4、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下。虐待家庭成员的损害后果与家庭暴力情形下的损害后果基本相同,在此不再赘述。5、在遗弃情形下。物质损害主要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精神损害依上述规则予以确定。在法律上针对于在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并没有进行很明确的规定。但是女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之中进行要求,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法院一般会支持女方要求一定的赔偿。并且男方还需要支付女方合理的抚养费用。
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由谁抚养。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则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定孩子归属。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需要结合父母双方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确定;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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