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包括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适用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将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可...
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提供以下证据: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一、当事人陈述,主要包括法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婚姻状况、夫妻感情所做的陈述; 二、书证,包括证词、情书、保证书等; 三、物证,主要为反映一方有过错的照片; 四、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及手机短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一类当事人陈述,主要包括法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婚姻状况、夫妻感情所做的陈述; 第二类书证,包括证词、情书; 第三类物证,主要为反映一方有过错的照片; 第四类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及手机短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6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