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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转让。 “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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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可出售范围的公房,可转让交换承租权(即使用权)。包含在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能转让或交换承租权,但可以同时进行政策购买和上市交易。公房租赁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受让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事先征得本市常住户口共同居民的同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四)按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的效益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情况有: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的情况有: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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