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集体户口领结婚证要持户口卡、省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1、准备证件。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 一,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种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也要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这些证件材料: 一、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三、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