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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重新办理遗嘱公证,取消以前遗嘱公证。 1、可以通过重新办理一份公证将原有的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证本身是一项证明活动,故公证行为本身并不设立、变更、或终止公证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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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第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第三、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果要对已经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变更、撤销,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第四、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五、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被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供养费。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的,如果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查,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公证的遗嘱继承是不能取消的,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如果确定有错误的,会进行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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