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纠纷协商指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就医疗纠纷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是医患双方就医疗纠纷进行交涉、谈判、达成协议.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医疗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调解,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方式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处理。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协商: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制作和解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医、患、调解机构三方签字盖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