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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成立的条件: 1、技术成果已经掌握;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 3、当事人对转让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技术合同认...
1、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第二,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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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存的技术成果。与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不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现已存在的技术成果。尚未研究开发出的技术成果、专利或非专利成果权属无关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不能成为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技术转让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此与技术开发合同相同,兹不赞述。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法》策343条之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本律师认为你的问题中的“技术转让”应该包括软件技术转让或交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现存的技术成果。与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不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现已存在的技术成果。尚未研究开发出的技术成果、专利或非专利成果权属无关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不能成为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根据你所称的“软件技术”的具体内涵和状态会有所不同,具体为:如果软件技术分别处于技术秘密、专利申请、专利已获授权,则分别对应前述的几类具体技术转让合同。 另外,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相应的备案登记。
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为当事人约定的地点,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履行技术转让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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