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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又被称为不动产相邻关系,法律的出发角度是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把相邻近的已拥有不动产的人或者是去利用由于权利和人之间所发生的冲突调和好...
(1)产生原因相同。地役权是缘于调和不动产利用过程中的冲突而产生的,与相邻关系的产生原因类似。 (2)在权利内容方面,两者也有重合之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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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是:相邻关系是指房屋相邻的人要按照双方生产、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去处理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是需要事先约定的。
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即相邻关系是相邻权的请求权基础。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定义就可以看出,相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不仅包括权利还包括义务的。就像我们说的合同关系与债权一样。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 (2)法律效力不同。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3)限制程度不同。相邻关系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而地役权的内容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 (4)在有偿或无偿、存续期间上不同。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总的来说,相邻关系要求的程度较低,都是来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要求的;而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提升不动产价值来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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