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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根据伤残等级评定1-10级确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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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丧失工作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和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五条明确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进一步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条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一岁,女年满55岁;(3) 死亡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4) 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 工人的父母都死了,他们的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6) 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和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 死亡职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能力,兄弟姐妹不到18周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中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经济来源的配偶提供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由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抚养他人,需要对其进行补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患者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前实际抚养人为限,具体计算按照患者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计算,以年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被抚养人,抚养年限截止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没有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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