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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终止妊娠未满六个月,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2022-10-08
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依法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你于2016年1月9日入院进行人流手术,终止妊娠尚未超过六个月,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如果发现女方终止妊娠尚未超过六个月,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已经立案,则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如果男方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起诉确有必要,且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条,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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