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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
征地协议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 1、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重要条款的规定合法合理; 3、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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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庄范围内发出征用通知,通知被征用土地的村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用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配置途径、征用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市.县国土资源局与被征收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收通知的内容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件中,按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分别处理和协调解决。村委会和村民对补偿标准、配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收的乡镇政府应通知被征收的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依法组织听证。3、市.县国土资源局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使用权者实地调查被征用土地的四个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面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现场填写调查表一式三份,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和所有权者、使用权者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以下称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对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分别作了不同的补偿标准,使得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现实征地过程中大家有必要随时关注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北京国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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