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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
涉外离婚,一般由国内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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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对离婚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国内法院起诉办理离婚手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应该到男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二、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涉外婚姻离婚在哪里办理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 1、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的,选择适用中国法律,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在华离婚,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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