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立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预算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
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立项。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预算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项目本身已经政府部门批准。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预算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项目产品技术、设备先进适用,配套齐全,技术保障明确。5、项目生产规模合理。项目产品经预测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项目投资成本及各项费用预测较为合理。8、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来源稳定,已签订供货合同或意向书。9、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用地已经实施。10.项目建设和生产所需的水、电、通信等配套设施已经实施。11、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2、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建设条件已经实施。
南京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及程序如何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 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 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五、根据您家庭的实际,对照上述规定,如符合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8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