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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的回复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女工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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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劳动法规定哺乳期不能降低女性的工资待遇。女性在哺乳期间可以享有哺乳之前的劳动待遇。 2.哺乳假期间,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即使是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需要等待哺乳假期结束之后才能够终止劳动合同。 3.女性每个班次可以享有两次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规定以30分钟为一次,可以一次性使用一小时,并且哺乳的女性在往返的路上耽误的时间应该算作劳动时间。一次性生育多个宝宝的女性,每多哺育一个孩子,多给半个小时哺乳时间。 4.如果女性正在哺育一周岁之内的宝宝,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三级劳动强度之上的劳动,不能安排哺乳期不能坐的事情,不能延长劳动时间,也不能安排夜班。
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于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这叫哺乳假,视为工作时间。
一、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二、若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然,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三、女职工哺乳期间,也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哺乳假,是否准许由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哺育婴儿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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