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息不允许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另外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即2分利)和36%(3分利)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司法保护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想从众多申请者里吸引银行注意,达到个性化分期的手段,建议做好以下准备: 1、整理债务 先把自己的债务整理出来,连自己欠了几张卡,一共欠了多少都不了解,更别提跟银行协商,根据自己的收入、负债情况进行分期了。 2、阐述自身情况 有工作的话,再提供收入发票。现在手里有多少钱,未来每个月能赚多少、还多少钱,都要有一个大概的大纲。银行也好有个底,会核实你的真实情况。 3、提供困难证明 分期只是最长60期,不同的用户有不一样的困境,每个月的收入、债务,分的期数是不统一的。若你非常无力,你要拿出自己的困难证明,如失业证等,才好将期数拉长一点。 行动建议: 停息分期办理成功后,具体分的期数是和申请人的情况有关,越穷分的期数越长。有的人分期是分60期,但是还到中途突然又有钱了,这种是可以提前还的。如果对于具体准备材料有疑问,或者有其他相关了解的,可点击下方按钮,获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如果您透支的额度过高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建议您重视。根据相关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665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