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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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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证明,如受害人系,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复印件或者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在实际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多数人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固然是处理相关纠纷比较好的方法。但打交通事故官司的,首先还是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呢?马上为你解答。首先是起诉状和你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才是证据,(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当事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将对方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的复印件给当事人,这些是确定被告(包括保险公司)主体身份的材料。(二)证明案件经过的证据:主要是指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面记载了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当时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交警部门对责任的划分等,是重要的证据材料。(三)医疗费用的证据:各类医疗费用的票据,包括120急救、住院票据等。另外还应复印住院病例资料。(四)误工费的证据:1、劳动合同;用以证明当事人在该单位工作;2、单位营业执照;3、需要要休息的医嘱(医生开的假条);4、工资条;5、单位开具因请假不支付任何费用的证明。当然如果你在事故期间单位仍发工资等待遇的话,那不能主张误工赔偿。(五)陪护费用的证明:1、医生开具需要陪护的医嘱2、聘请护工的开具正规发票3、家属陪护的如果该家属因陪护有误工情形开具材料同误工费等证据材料。(六)营养费的证据:1、需加强营养的医嘱2、购买营养品的发票。(七)住院伙食补助费:该费用在河北一般以住院天数乘在50元计算,证据为病例,病例中记载的住院天数乘50元即可。(八)交通费:住院及休养期间花费交通费的票据。(九)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主张该项费用需要法医门诊评残才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分为一至十级伤残,受伤人员可以向交警部门或法院申请,由前述部门委托法医门诊为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出具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书由法院决定是否支持伤残赔偿金。该项目在石家庄的实务操作中是依托于评残,即原则上评上残之后才可以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十一)财产损失:诸如修车发票,4S店车辆维修单等。产生交通事故纠纷的,主要还是因为当事人在事故的赔偿上面有了争议。而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除了要准备起诉的材料外,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事先准备好交通事故起诉材料,这样最终的判决结果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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