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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承办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当场处罚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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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回避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审理人员和听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前款规定人员本人申请回避,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提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回避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听证主持人负责维持听证会秩序,保障听证参加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时享有询问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申辩和质证权利退出听证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听证终止。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口头提出申请的,案审办应当将当事人基本情况、听证请求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签章。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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