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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标准自定,法院不干涉。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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