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是:构成该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构成该罪的在客观上表现为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构成该罪的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构成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