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国产...
临时牌照分为两种:一种是黄色临时牌照,另一种是蓝色临时牌照。 黄色临时牌照可以到外地使用也可以在本市使用,有效期限为30天,收费标准为10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从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已缴正式号牌等待申领时,未申领新车需要到外地改装时,尚未固定车籍临时使用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一)项、第 (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 (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补办临时牌照需要持有车辆来历证明、单位介绍信、合格证,以及其它证明,到车管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