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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规定,事实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事实...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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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事实婚姻是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名义共同生活的两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中<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通知明确指出,从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从1994年2月1日起,就没有事实婚姻了。事实婚姻成立于1994年2月1日前,也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事实婚姻要构成重婚罪,前婚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或法律婚姻,否则不构成重婚罪。如果前婚的事实婚姻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是非法的,当事人没有得到配偶的身份,那么后婚无论如何都不侵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不能构成重婚。因此,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关键是前婚合法有效,后婚是法律婚姻或事实婚姻,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对于前婚,必须按照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不同阶段的规定进行认定,在当时得到法律认可后,才能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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