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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当告知被害人。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受害方的知情权范围并无扩大。所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检察...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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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从批捕到审查起诉所需的时间,根据具体刑事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1、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作出决定的期限为7日内,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经检察机关批准。 2、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的期限为1个月内,自接到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后的次日起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经检察机关批准。 3、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一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的期限为半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才可以延长,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8条。经检察机关批准。 4、退补侦查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内,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经检察机关批准。 5、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开庭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后,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为1个月内,自休庭后的次日起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6条。上面详细介绍了公安机关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时,从时间角度的一些法律依据,当您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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