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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过户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
现在还是沿用以前的买房落户政策哦,积分落户政策现在还没开始,只是在征求意见,估计2016年年内还是买房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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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但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 2、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既然你老公是上海市集体户口,买个便宜一些的二手房,就可以分立户口等宝宝出生后,就可以直接落在他的名下按户籍管理规定,孩子出生一个月内要报户口
不可以:当事人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只有父母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的,才能随迁入户,不能迁移户口到当事人的弟弟家落户。《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市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我市市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此外,还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具体准入条件。江宁区、浦口区范围内原江浦县、六合区范围内原六合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溧水县、高淳县城镇及其以下地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6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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