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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是指所有违反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人所拥有的著作财产权以及著作人身权的一切行为。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当中的一种,而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
存在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若给软件所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实际损失不能计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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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著作权侵权中,直接损失是指著作权人为创作或发行作品所支出的费用;间接损失是指著作权人创作、发行作品。
一是接触附加。依照这个准则,只要发现接触,任何复制都将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但是,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因为它忽视了查证两个软件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而且把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对计算机程序中包含的“思想”,这与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基本精神相违背。二是要求对计算机软件程序进行两步分析。首先,法院必须确认在两个计算机软件程序中所体现的“思想”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则不构成侵权;如果相同,那么第二步就应该设法查证上述两个计算机软件的程序在“表现形式上”是否有实质性相似。三是正在受到各方面广泛同意的叠合准则。依照这个准则,原告须证明: 1、被告在完成他的软件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享有在先软件著作权的程序作品; 2、被告的软件作品是一种叠合而成的再生品,即采用了原告软件产品的实质部分与他自己开发的内容进行迭合复制。这个准则主要着眼于两个软件产品之间“质和量的相似”,是实际运用中比较好的判断方法。
软件著作权是软件著作权人和通过继承、转让或承担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署名、出版权和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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