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人民币储蓄业务: ⒈活期储蓄存款; 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⒊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⒋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⒌整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储蓄机构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⒈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⒉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市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本市支持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通过联合贷款、转贷款和委托贷款等合作方式,为节能项目提供全程金融服务,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信贷需求,提供相应的信贷产品。本市鼓励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担保或者授信支持。对采用列入国家和本市淘汰目录的用能产品、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项目,担保机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担保或者授信支持。
外资金融机构在正式开业前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完成下列工作:(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存款、贷款、汇兑、外汇交易、财务及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审核;(二)将对外使用的所有业务凭证和单据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三)配备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认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⒈擅自开办储蓄业务的; ⒉擅自设置储蓄机构的; ⒊储蓄机构擅自开办新的储蓄种类的; ⒋储蓄机构擅自办理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的; ⒌擅自停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的; ⒍储蓄机构采取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4人已浏览
14,904人已浏览
1,325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