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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与二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与第一次离婚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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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给予补偿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离婚财产与是一婚还是二婚没有直接关系,无论是是一婚还是二婚,在离婚时分割财产都是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放弃财产继承,应该在被继承人丧命后,开始处置遗产前提议: 1,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置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无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继承从被继承人丧命后开始; 3,法律上并无解除父子关系一说,当事人与父亲之间的亲子(血亲)关系,从一出世就已经注定,是改变不了的; 4,当事人两方之间的扶养义务也不随着外在要求的变化而消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限定: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丧命时开始。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置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无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时无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扶养:1,广义的扶养是指肯定范围的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2,它无身份、辈分的差别,是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即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和平辈亲属间的扶养;3,我国继承法、刑法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4,狭义的扶养·专指夫妻之间和弟兄姊妹等平辈亲属之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东欧一些国家的立法采用狭义说; 5,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狭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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