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恢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
行政复议行为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不开庭的,因为只有法院才需要开庭的,但是行政复议需要审查。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庭挂国徽具体指以下:《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可以复议。其它都可以申请复议。 可以复议的行政行为主要指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的等。一般不可诉行政行为主要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事管理行为、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刑事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与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这个很复杂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0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7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