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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
1、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申诉。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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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进行行政复议: 申请人主体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为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②对工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③逾期不作工伤认定:期满后60日。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复议申请书。 ②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③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 (二)第二种途径是进行行政诉讼: 1、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三种情况: ①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②对行政复议不服。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
《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21条规定:用人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起诉。但是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即使不服,如果不申请复议又不执行处罚决定。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97条的规定:对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或不申请复议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行政诉讼第六十六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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