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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
只要是经过了交警对责任的初步认定,或是已经做出了认定后,全责方是有义务为对方垫付部分相关费用的。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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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交强险立法宗旨是为维护交通事故中的弱视群体,最大限度保护受害者权益。根据上述规定,驾驶员醉酒驾驶或恶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予垫付行为,并在垫付后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通过上文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至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甲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光医药费就9元,全部损失很可能超过交强险的限额。而甲不是全责,乙方也有责任,所以不是甲全赔。甲如果垫钱太多,到时保险公司又不能报,找你你肯定是不会吐出来的。所以甲方正确的做法就是拒绝垫款。你现在能做的就是自己先垫钱治疗,保留全部治疗凭证,治好后做伤残等级鉴定,计算总的赔偿数额,然后起诉甲及甲的保险公司。最终由法院确定甲自己承担多少,保险公司承担多少,乙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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