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本案建议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尽快起诉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2.本案中伤情稳定后做司法鉴定,此为理赔的依据,鉴定费...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应当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本案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现实生活中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人们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常会因为经意和不经意的行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发生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纠纷,从而影响或破坏既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恰当运用多种方法,正确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民事纠纷,对于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安定、有序运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多种纠纷解决方法中,调解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模式。调解是指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等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斡旋、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本案涉及李某与维修店之间、维修店与周某、李某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1、如果李某与维修店之间是加工承揽关系的话,李某不承担责任(除非李某存在过错),因为李某只与维修店存在加工承揽关系(维修店拆旧装新,李某支付费用)周某、李某某代表的是维修店; 2、如果如果李某雇佣周某、李某某过来干活的话,李某才承担相应的责任。 2、周某、李某某是维修店老板的徒弟,如果与维修店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可以考虑从工伤的角度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9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1,275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